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方式和时间已确定

据华夏时报报道,司法部近期确定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份,报名人员可上司法部网站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已在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工作、学习(进修)地报名。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备考秘笈:司法部修订《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该大纲将详列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说明,包括试题类型、试卷结构、科目分布、样题示例以及各科目的考试范围等,考生备考可以此为主。
外一则: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变化
  4月中旬,《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出版发行,比去年提前了约40天,这对应试人员备考复习比较有利。
  与去年的考纲相比(下称旧考纲),今年考试大纲的变化分为考试说明中的变 化和各科目考试要点与范围上的变化两部分。考试说明中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试卷四把旧考纲中的“分析简答题”拆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两种题型,
  并分别作了示例。二者的区别在于各自的答题要求不同,简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按照试题提问回答问题,分析题则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并说明理由。简析题因为案情后面有具体的“提问”,考生可以条分缕析,按图索骥,而分析题由于没有可供参照的“提问”提示,则要靠考生自己归纳总结,挖掘答题要点。相对来说,分析题要更难一些;二是,在“论述题”题型中,答题字数由旧考纲要求的800-1000字改为不少于500字。虽然答题字数有下限没有上限,但考生作答时,也要根据时间和对试题材料的把握程度,尽量做到言简意赅。
  法理学科目主要是增加了一节的内容,即“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包括3个考点,此外还新增了《立法法》与当代中国立法的发展、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两个考点。“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是今年法理学科目中的热门考点,考生应着重把握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的各自含义。
  宪法科目变化不大,需要注意的是,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使得“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成为今年宪法科目的考查热点。
  经济法科目,新增了一节的内容,即“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共4个考点,该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在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条款中。继“审计风暴”之后,今年“环保风暴”也在全国掀起,环境保护法将成为经济法科目中的热点。
  国际经济法科目的主要考点变动情况是,把上一年考纲中“世界贸易组织”一章的名称改为“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将两节内容扩充删改为五节内容。增加了“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一节内容,共6个考点。在“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一节中,增加了2个考点。
  刑法科目的变化,一是增加了一节内容,即“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共3个考点;二是增加了两个罪名,即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与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刑事诉讼法科目在今年的考纲中变化最大,章、节、考点都有相当大的变动。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共三节13个考点;增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一章,共三节10个考点;把去年的“法律援助的概念”考点扩充为“法律援助制度”一节,共6个考点;增加“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节,共3个考点;增加“侦查监督”一节,共3个考点;增加“刑事审判的模式”一节,共4个考点。
  民法科目新增两节内容,一节是“地役权”,共4个考点;另一节是“居住权”,共4个考点。“特殊侵权行为”一节中,增加了4个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