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信息产业厅关于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5〕219号
各市(州)人事局、信息产业系统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的精神和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2005〕1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划分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5个专业类别;考试级别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3个层次;程序员(原初级程序员级、程序员级)为初级资格,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级)和网络工程师(原网络设计师级)为中级资格,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级)为高级资格。
(二)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软考办函〔2004〕1号文件精神,调整后程序员级别考试中的语言要求是:熟练掌握C语言或Visual Basic语言。考生可以在C语言与Visual Basic语言中任选一种语言解答。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5日举行。
程序员: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软件设计师: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上午9:00-11:30考综合知识,下午(1)1:30-3:00考案例分析,(2)3:20-5:20考论文;
电子商务设计师: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系统分析师:上午9:00-11:30考综合知识,下午(1)1:30-3:00考案例分析,(2)3:20-5:20考论文;
网络工程师: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技术员:上午9:00-11:30考基础知识,下午2:00-4:30考应用技术。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于2005年10月8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考各级资格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半身免冠照片二张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当地人事局的考试机构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川人办发〔2003〕106号文附件1)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和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街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报名。
五、2005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信息输入和相片扫描采用四川省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试级别及其编码见附件。准考证号采用信息产业部软考办统一要求的12位数编排格式,即年度末位(2005年取5)+年内考试次数(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专业代码两位+省市代码两位(四川省为34)+考区代码两位+考室号两位+座位号两位。考点、考室、准考证号等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给考生。考生凭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收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14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9元,报考两科每人共收取118元,报考系统分析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按三科177元收取。不设考点考场的市、州人事部门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5元留存,其余考务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信息产业部和其它考务支出。
七、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具体事宜由省信息产业厅另行通知。
八、200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级别参看第一条,考试使用2004年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大纲、教材和辅导教材的征订,待全国软考办下文后由省信息产业厅另行通知。
九、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做好试卷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