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此次停水的公告,两天之内连续发布了三个不同的版本:
11月21日,公告 哈政发法字(2005)25号 ,称:“为了保证市区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临时停止供水,……自2005年11月22日中午 12时起,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临时停止供水,检修并停水的时间约为4天(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请市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户和居民以及供水经营单位做好生产、生活用水储备,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11月22日,公告 哈政发法字(2005)26号 ,称:“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水体未发现异常,但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为确保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自2005年11月22日20时左右,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将临时停止供水,停水时间约为4天(具体停止供水和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请市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和居民以及供水经营单位做好生产、生活用水储备,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还是11月22日,公告 哈政发法字(2005)27号 ,称:“根据省环保局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了确保我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市政府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具体恢复供水时间另行公告。望市区内广大市民群众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谅解。”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最终的版本,停水的性质已经从“临时”变成了“正式”;而且停水的期限也已经模糊掉了,恢复供水成了一个没有期限的“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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